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
日期:2019-04-03 发布人:admin88 浏览量:6759
清明假期将至,为保证同学们的清明假期安全,保障平安校园稳定工作,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有序的假期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放假安排:放假时间为4月5日-4月7日,4月7日晚上统一进行学院假期返校晚点评工作,晚点评时间为18:30--20:00,晚点评教室参照日常每周日晚点评教室。同学们要按照学院规定按时返校,在学院指定教室参加晚点评工作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,必须按照学院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。
2、假期留校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,不得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用品,杜绝火灾等安全隐患。遵守学院就寝时间,晚上11点前必须按时归寝,不得私自外出或夜不归宿。
3、学生离校时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宿舍无人时严格落实“两关一拨”制度(关水关电、拨下电源总闸),反锁门窗,确保宿舍财产不受损失。
4、离校同学在离校时务必告知学院和家长离校去向,外出探亲访友或旅游必须经得家长同意。外出期间注意安全,离校期间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负责。
5、假期要加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出行、财产、人身安全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不要轻信他人,防止上当受骗,更不要随意相信网友、同学等传递的虚假信息,上当受骗,误入传销组织。
6、假期注意卫生和室内通风,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,避免暴饮暴食,不到无经营资质的餐饮场所就餐。
7、假期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辅导员,留校学生如有突发状况,辅导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值班老师汇报,积极妥善处理有关事宜。
温馨提示:
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:027-59410110;
【收藏本页】
- 上一篇: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
- 下一篇: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停车秩序的通知